发票制度 - 当当触屏版

1.电子发票
1)发票说明:
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,开具、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。当当开具的电子发票均为真实有效的合法发票,与传统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可作为用户维权、保修凭据、单位报销。

2)如何获得发票:

下单时,在“发票信息”处,选择“电子发票”,填写发票抬头、发票内容,点击“确认发票信息”,用户可在商品送达后的1天,进入PC端“我的订单”下载并打印电子发票。

条件1:发货仓:天津、济南、郑州、沈阳、青岛、成都、无锡、福州、广州、武汉仓库(如订单涉及移仓,以订单出库仓为准)。
条件2:商品:当当自营商品(除虚拟商品)。

3)开票说明:
a.发票金额:不包含礼券、礼品卡、积分及优惠活动的金额,发票金额不能高于订单金额。
b.发票抬头:不能为空,可填写:个人、您的姓名、或您的单位名称。
c.发票内容:

数码、手机、家电类商品:发票内容只能开具明细(即:商品名称+型号)。

图书类、音像类、百货类商品:发票内容只能开具:商品明细、商品类别。

礼品卡类:发票内容只能开具:预付卡销售和充值、礼品卡、预付卡或购物卡。 

d.合开发票:电子发票不支持合开。
e.税务局规定手机号码作为电子发票必填内容,方便用户在税务局指定的发票服务平台,通过手机号码查询电子发票信息。
f.查询发票真伪:电子发票下载成功后,顾客可凭借电子发票上所标识的发票代码、发票号码、防伪码等信息在国税局服务平台进行查询验证,税务局网站链接:http://fpxxbd.tjsat.gov.cn:8001/fpxxbd/

4)补开发票:
只针对90天内,未索要发票的订单(以订单发货时间为准,且订单状态为“已送达”或“交易成功”)。
您可以访问“我的当当-客服帮助/补开发票”,勾选订单,点击“补开发票”,提交补开发票申请。

 

2.增值税发票
1)如何获得发票:在pc端下单时,在“发票信息”处,选择“增值税发票”,无需填写发票抬头,发票内容默认“明细”,点击“确认发票信息”。

首次开具增值税发票:下单成功后,需在pc端“我的当当-在线补开/合开发票-我的增值税发票资质”填写资质信息,上传资质文件。我们会在资质信息审核通过,且订单状态变为“交易成功”后的7-15个工作日内,使用快递为您寄出发票(寄出时会短信通知),预计3-4天可送达(除青海、西藏、新疆、港澳台)。
注:自助提交增值税发票申请7天后,还未填写资质信息的,系统会自动取消增值税发票申请。

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信息:
a.开票单位名称—必须是您企业营业执照的全称
b.纳税人识别号—必须是您企业《税务登记证》的编号,一般为15位
c.注册地址—必须是您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
d.电话—应该是与您企业保持联系的有效电话
e.开户银行—必须是您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开户银行
f.银行账号—必须是您企业开户许可证上的银行账号
注:如上述资质信息和资质文件不一致,请提供加盖您企业公章的发票信息,包括开票单位名称,纳税人识别号,地址、开户行及账号。

2)开票说明:
a.增值税发票只面向企业用户,个人用户不支持开具增值税发票。
b.购买礼品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c.合开发票:仅支持发票专用章相同的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合开。
d.一个当当账号原则上只能关联一个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,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抬头只能是公司名称,内容只能选择商品明细。
e.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,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、 酒、食品、服装、鞋帽(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)、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(国税发【2006】156号)。因此,如您采购上述产品的订单将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f.根据财税【208】53号文件规定,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,免征图书批发、零售环节增值税,我司销售的图书商品只提供普通发票,不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
g.货到付款及POS机刷卡支付订单,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建议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《介绍信》扫描件及被委托方身份证复印件,以附件形式发邮件至客服邮箱,公司名称要求与增值税发票抬头一致。

3)补开发票:
只针对90天内未索要发票的订单(以订单交易成功时间为准,且订单状态为“交易成功”)。
您可以登录pc端“我的当当-在线补开/合开发票”,勾选订单,点击“补开发票”,提交补开发票申请。

4)换开发票:
若您收到的发票信息有误,请在换开发票期限内,将原发票寄至: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当当大厦 收信人:当当网发票组(收) 邮编:223800,务必注明订单号、发票抬头、内容、新发票需邮寄地址、邮编、收件人(不支持接收快递到付),收到您的原发票后,我们会在48小时内为您重新开具发票并以快递方式寄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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